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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居住证续签方式
受理范围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对应流管站办理续期签注手续。
所需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二)申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供受委托人、**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三)申办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四)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地处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如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办理时限
办理签注的,受理窗口应当在收到签注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签注手续并通知领取居住证。
办理程序
在居住地对应流管服务站办理,如无法确定所属服务站,可咨询居住地对应镇街流管办。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二)线上办理
可登录佛山市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或“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自助申报。
收费项目信息
居住证签注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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