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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宝街部分房屋拆迁延至明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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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会《房屋延期拆迁公告》(佛建拆延字[2011]第6号),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局对三水区西南街道力宝街五座至十二座范围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延期申请进行了审查,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佛建拆延字[2011]第6号)。  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
  公告显示,此次延期拆迁的范围为三水区西南街道力宝街五座、六座、七座、八座、九座、十座、十一座、十二座等一带的房屋及附属物。拆迁人是广东冠益投资有限公司。拆迁延期期限为即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拆迁人办公地址是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39号一座首层。联系人梁小姐,电话87776890。
  这份公告的落款日期是10月28日,市民如对此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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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几个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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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唔知边条叫力宝街~~~~~: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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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力宝街就是花园酒店后面嘛
一人一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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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晕晕,拆迁正常进行。国家不是明文规定,赔偿未谈掂,不得强制拆吗?是否一个杀人犯被判死刑,杀人犯要求上诉,但上诉期间不停止死刑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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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边度系力宝街啊…………~~:am08:
仔仔准备读书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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