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发布通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辖区内住宅、非住宅物业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单价标准统一调整为75元/㎡。
这一调整意味着,三水维修资金缴存方式将从“按购房总价比例”交存,转变为“按建筑面积固定单价”交存。
|来源三水区住建局
旧标准:购房总价的1%
在此之前,佛山市非公有住房维修资金首期款的交存标准为购房总价的1%。也就是说,房屋单价越高,需要缴纳的维修资金就越多。
以一套建筑面积100㎡,单价8000元/㎡的住宅为例,按旧标准计算,维修资金为:
100㎡ × 8000元/㎡ × 1% = 8000元
如果房屋单价达到1.5万/㎡,同样100㎡的房子,维修资金则需缴纳1.5万元。
这种“按单价比例”的缴存方式,使得同一面积、不同价位的房子所需缴纳的维修资金差异较大——房价高的楼盘,业主承担的资金压力明显更重。
新标准:固定单价75元/㎡
新标准施行后,维修资金的计算方式变更为:首期维修资金应交额 = 建筑面积 × 75元/㎡。
同样以100㎡的房子为例,按新标准计算:
100㎡ × 75元/㎡ = 7500元
对比可见,对于单价8000元/㎡的房子,新旧标准下缴纳金额相差不大(8000元 vs 7500元);但对于单价1.5万/㎡的房子,新标准下缴纳金额从15000元降至7500元,降幅达50% 。
换言之,新标准对购买改善盘或高端盘的业主更为友好,缴存金额不再随房价波动,而是与房屋面积直接挂钩。
通告明确,新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公布三水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管理,结合佛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通知要求及我区实际,经研究确定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存标准
三水区辖区内住宅、非住宅物业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单价标准统一为75元/平方米。
二、资金计算方式
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交额=建筑面积×交存单价标准。建筑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实施时间及新旧标准衔接
本交存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2026年9月1日前已启动销售的物业项目,按原有标准执行。
我区将结合建筑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实际等因素,适时对交存标准开展评估调整,调整结果另行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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