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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第一百二十条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侵权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夕卜。
当事医生绝对可以向作者甚至审核帖子的散讲版主追究更严重的责任,而且搞大了你觉得单位是保护自己名誉还是一个小员工的清白?人家也不想丢工作,删帖道歉就说得好像多大委屈有什么内幕一样,小员工只能自己保护自己,当事医生第一时间报了警,而其他人呢?这个世界总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喝,别人不说话不代表没受伤,只是立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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