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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孩被撞重伤司机不给医药费 警方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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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岁的小乐被泥头车和半挂车前后撞上,身受重伤,不仅一只眼睛不保,半边身体也无法动弹(详见本报11月5日A22版报道)。12日,小乐的父亲刘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到现在已近两个月时间,肇事司机不仅一分钱医药费都没有垫付,甚至没到医院看过孩子一眼。对此,三水交警一负责人说,因为此次事故不涉及刑事部分,所以他们也无法对司机采取强制措施,“不去看伤者,只能说其道德有问题”。

  刘先生说,从9月23日事发到现在,伤者的医疗费已经花了近50万元,孩子的右眼彻底坏掉,后续还要再做手术,“现在每天的治疗费都要上万元,但肇事司机不仅不垫付医疗费,甚至没来过医院”,这让他们感到十分心寒。他质疑,为何这起造成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之后,交警部门不对肇事司机采取强制措施?


  三水区交警大队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之所以未对司机采取强制措施,是因为本案只出现了一名重伤者,并没有人员死亡,所以不属于交通肇事案,交警也无权拘留肇事司机。他说,目前交警能做的就是为双方进行调解,“这需要双方共同提出,但目前我们还未收到这样的申请,这样的话,受害者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去提起民事诉讼了。”他说,关于肇事司机不去探望伤者的问题,属于个人道德问题。

  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也说,本案确实不存在交通肇事的情况,伤者通过三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起诉到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提前拿到一部分钱来解决医药费的问题。另外,可以让交警部门出面双方进行调解。还有就是找到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先垫付一部分钱,但因为法院还没判,所以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会给钱的,而是拖到法院审完。”他说,除此以外,伤者家属也只有等待,没有其他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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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鱼 + 1 感谢爆料----小心睇路!飞机仔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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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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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整篇报道不明之处有3:

1、“交警大队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之所以未对司机采取强制措施,是因为本案只出现了一名重伤者,并没有人员死亡,所以不属于交通肇事案,交警也无权拘留肇事司机。”然而,法律上对交通肇事罪却是这样定义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警方无权扣留肇事司机的前提应该是司机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而不是重伤与死亡的区别。这篇报道这样表述是不是记者同志曲解了交警的意思?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事故发生在9月23日,责任认定书是否已经下达了呢?如果没下达,就没有下面的第3点。如果下达了,那么...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由此可见,除非造成事故的责任是完全落在小乐一方。否则确实很难理解报道里面各方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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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保险公司先垫付一部分钱,但因为法院还没判,所以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会给钱的,而是拖到法院审完。”他说,除此以外,伤者家属也只有等待,没有其他好的办法。:curse::curse:
权力使人腐化,高度的权力使人高度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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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所有会走路的人,灰常寒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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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L:L:L:L: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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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佛山鱼 于 2014-11-14 16:33 编辑

小心睇路!飞机仔注意啦!---------出了事你父母只能心寒!20岁不算小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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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5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在路上片来片去的飞机仔,只能说 “死有余辜”,“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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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L:L:L  咩法规。滴个社会真的越来越不想样了。车赚到人或多或少都要陪拉。。。讲了又讲噶滴坑人的碰瓷和见到老人扶起厑诈的人。。应该要得到惩罚拉。。肯到就好彩。坑悟到就无事。顶。边个都想博一博。。。哎。以家无伦行路。开车。都要睇路。滴***交警有7用摸。。就算撞人个全悟崖。一句话无钱就坐完无事。我有个朋友就系了。坐系路边烧夜。有个死***喝左酒撞埋距到断脚骨。睇左4W几。噶条粉肠坐左15日就放出来咩都无赔就走了。。晕。。: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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